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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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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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重型车辆的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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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5 年 06 月 25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日期:法规生效日期是2015年8月24日。通过引用编入文件列出的某些公告由联邦纪事主任批准自2015年8月24日起生效。 网址: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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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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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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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部门:交通部(DOT)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本文件制定了新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No. 136,要求总重11,793千克 (26,000 磅)的载重牵引车和某些公共汽车上安装电子稳定控制(ESC)系统。载重牵引车和大型公共汽车上的电子稳定控制(ESC)系统用于减少侧翻和减少导致失控的严重转向失灵 和转向过度,通过使用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制动和减少发动机扭矩输出。
到2018年,我们预计,如果没有本法规,受本最终法规影响的大约34%的新载重牵引车和80%的新公共汽车能够安装ESC系统。我们认为,通过要求在载重牵引车和大型公共汽车上安装ESC系统,最终法规能够防止40%至 56%的侧翻事故和14%的失控事故。因此,我们预计本最终法规能够防止1,424 至 1,759起事故,505 至 649人受伤,40 至 49人死亡,每当量寿命净成本节约0.1至0.6百万美元,同时产生正向净效益。
日期:法规生效日期是2015年8月24日。通过引用编入文件列出的某些公告由联邦纪事主任批准自2015年8月24日起生效。
复议请求:最终法规复议请求必须在2015年8月7日之前提交。
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TBT/USA/15_2467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