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本市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确保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国家及本市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了《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办法》,现印发施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
运输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