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12-05-22    阅读:103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公路甩挂运输工作,中央财政设立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