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燃料限值实施 高耗油客货车将强制退市

信息来源:佚名    发布日期:2009-11-10    阅读:115次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随着《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内营运客货车辆将实行准入制,从2010年3月起,不达标的高耗能新车将无法获得道路运输资质,在用高耗能车也将逐步退出运输市场。

  交通运输行业是全社会第二大油品消费行业,其石油消费量约占全社会的30%。同时,我国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利用率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明显偏低,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比美国高10%,目前燃油费占到运输总成本的近40%。

  近年来,国内乘用车燃油效率提升较快,但用于运营的客货车却成为油老虎与排放大户。交通运输部一直致力于从源头上把高耗能车辆排除在道路运输领域之外。根据新出台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管理单位将对2010年3月1日后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车辆,进行燃料消耗量参数及配置的核查工作,符合核查要求的车辆方予以配发《道路运输证》,超过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在用车逐步实行退出制度。

  交通运输部同时大力推广“绿色”驾驶方式,良好的驾驶习惯可节油20%。在首届“宇通杯”驾驶员节能大赛总结会上,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现有营运客车170万辆,若简单按照节油率20%、节能驾驶技能普及率50%估算,每年可节省燃油68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00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