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184
2016-11-28
16–6509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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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过敏原等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调整意见



页数:2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根据注册管理工作需要,对过敏原类体外诊断试剂、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和流式细胞仪配套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等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进行属性界定和调整。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根据注册管理工作需要,对过敏原类体外诊断试剂、免疫组化类体外诊断试剂和流式细胞仪配套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等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进行属性界定和调整。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CHN1184.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61128/CHN118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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