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ARE/306
2016-04-15
16-2131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2. 负责机构:阿联酋标准计量局(ESMA)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电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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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电动车辆控制计划。



页数:2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控制计划草案涉及电动车辆一般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最大重量3500公斤以下的电动车辆。
本法规包括工作站要求附带的充电站要求。还规定了涉及电动车辆事故后处理原则。
电动车辆性能是本法规的一部分。
7.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保护人类健康安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本控制计划草案涉及电动车辆一般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最大重量3500公斤以下的电动车辆。
本法规包括工作站要求附带的充电站要求。还规定了涉及电动车辆事故后处理原则。
电动车辆性能是本法规的一部分。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ARE306.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60415/ARE3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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