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2. | 负责机构:阿联酋标准计量局(ESM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电动车辆。
ICS:[{"uid":"43"}] HS:[] |
5. |
通报标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电动车辆控制计划。页数:2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控制计划草案涉及电动车辆一般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最大重量3500公斤以下的电动车辆。 本法规包括工作站要求附带的充电站要求。还规定了涉及电动车辆事故后处理原则。 电动车辆性能是本法规的一部分。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保护人类健康安全;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