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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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车顶安全装置
ICS:[{"uid":"43.040.01"}] HS:[] |
5. |
通报标题:联邦汽车安全标准;车顶安全装置页数:3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管理局计划提高轿车、轻型多用途车、卡车、公共汽车的顶部安全装置的标准。此计划将加大顶部安全装置的最低高度要求,增加限制后仰的条件,即:人的头部到安全装置的距离。此计划还将对顶部安全装置的要求扩展到车后外部指定的座椅位置,对顶部安全装置提出新的强度要求,限制顶部安全装置的空当大小。另外,它将调整动力柔量试验,修正试验步骤。 |
7. | 目的和理由:提高顶部安全装置在追尾事件中的防护能力。 |
8. | 相关文件: 如果被采纳,将刊登在联邦记录中的2001年1月4日 66 FR 968;49 CFR 第571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3/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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