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公共卫生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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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工业加工
ICS:[{"uid":"67.020"},{"uid":"99.001"}] HS:[{"uid":"8438"}]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公告(No…)。B.E.2543 (2000) 用于食品生产和储藏的生产方法,工具和设备。页数:7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某些食品要依照在生产和储藏过程中指定的生产方法,工具和设备。与公共卫生相关的包括以下条件的良好生产守则应该被运用:(1) 生产厂房;(2) 用于生产步骤中的工具,机器和设备;(3) 过程控制;(4) 卫生设施;(5) 维护和清洁;(6) 人员和人员卫生。 生产应遵从此安排。进口商要提供能满足此安排或不低于此安排标准的证明。在此部长级公告执行之前收到食品生产、食品注册或食品标签的,但不能遵从此公告的,必须在此公告之安排执行后两年内,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证明。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当公告通过后会刊登的出版物:政府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09/19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信息通告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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