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英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度量衡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商用大流量直接计量系统
ICS:[{"uid":"17.120"}] HS:[] |
5. |
通报标题:“2001年计量设备(大流量直接计量系统)法规”的法规草案页数:1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建议执行国家立法中根据由国际度量衡法制组织(OIML)的R105推荐书制定的关于大流量直接计量系统的要求。此建议允许在设备组装地之外的其他地方进行检测,允许从其他欧盟国家或EEA(EEC?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引进此系统,并且不需在英国再做检测,只要进口设备系统有适当的配套文件. |
7. | 目的和理由:执行OIML的关于大流量直接计量系统的国际协定目的在于便于协定签署国之间货物的自由流通,同时保护在现 |
8. | 相关文件: 法规草案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12 拟生效日期: 2002/04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5/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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