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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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力测量草案
ICS:[{"uid":"27.100"}] HS:[] |
5. |
通报标题:该议案第16款第L部分包括关于终止电力生产部门相互合作协议的规定和关于国家网络输送系统经营者所有权分配的规定(电力生产部门过渡法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作为修正案,荷兰议会下院补充了电力生产部门过渡法案的草案,提出了一项包括在1998电力法案中的条款。该条款规定个体消费者可在输送能力拍卖会上购买最高限量为400 MW 的输送能力(议会文件II 2000/01, 27 250, no. 22; 那法案的第13款 [以前的第12款] )。与该规定矛盾之处必需申请根据竞争法案做出的批准。 与上述规定相联系的一条规定包括在网络代码的第5.6章。该规定指出负有项目责任的一方可以在实现进出口平衡后提出不超过400 MW的跨境输送能力。该规定是又能源运行与监督服务 |
7. | 目的和理由:该规定的背景如下:一些消费者通过购买输送能力的大份额可以控制对荷兰市场的电力进口,进而操纵荷兰市场 |
8. | 相关文件: 修正案 Voûte-Droste/Crone (议会文件 II 2000/01, 27 250, No 22); 电力生产部门过渡法案、由能源运行和监督服务机构主任在分配输送能力给外国线路的条令2001 (No 00-074)中制订的网络代码第5.6.11.3款。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12/21 拟生效日期: 200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5/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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