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内务部,警察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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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贵重物品运输车
ICS:[{"uid":"43.160"}] HS:[] |
5. |
通报标题:对安全公司和国内安全部门使用的贵重物品运输车的批准和其技术特点的皇家命令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收到贵重物品运输委员会的意见之后,贵重物品运输车的使用必须得到内务部的批准。此命令确立了请求批准所遵循的步骤。贵重物品运输车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特点,必须得到内务部贵重物品运输委员会的检测,以保证其符合相应的标准。该委员会将会公布一条合理的决定,内务部将以此为基础决定是否颁发批准证书。此命令融合了1997年2月28日皇家命令的附带条件和对安全公司和国家安全部门使用贵重物品运输车的批准条文。但是,前皇家命令的许多附带条件都得到了完善。主要变化是关于对车辆覆盖装甲的相关标准,以及其技术特点(条款1), |
7. | 目的和理由:为保证贵重物品的运输安全,比利时政府选择了一种作为威慑力的超过所有行动的手段,其结果是让所有潜在的攻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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