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能源司,气—电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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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
ICS:[{"uid":"29.240.01"}] HS:[] |
5. |
通报标题:高压输电网电力输送的管理和使用的技术规范。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放宽比利时电力市场的框架中,此技术规范具体说明了:第一、比利时高压输电网电力传输的所有使用者、第二、高压输电网的管理者,特别是连接(广义上讲)、使用高压输电网的,仪表和测量,以及求助于生产部门和附属服务的任务和义务。 除与高压输电网连接的步骤以外,此技术规范也制定了使用的步骤。为此目的,他们建立了一个获取“使用管理”的情况的步骤,要求准备“使用管理合同”。此技术规范也分配了此地位的责任,并在使用管理者和高压输电网管理者之间划分关于保证电力供需平衡的责任。 与保证高压输电网平衡的要求相关联, |
7. | 目的和理由:“输电网法规”是比利时电力市场开放的一个关键因素,因为他确立了合格使用者使用输电网的权利,他也制定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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