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AUS/26
2003-12-0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通信管理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a) 中频或高频设备; (b) 地面移动通信业务的一部分; (c) 利用单边带抑制载波发射;以及, (d) 在2 MHz到30 MHz频率范围工作。
ICS:[{"uid":"33.060"}]      HS:[{"uid":"85"}]
5. 通报标题:

2003年无线电通信(中频和高频设备——地面移动通信业务)标准



页数:3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对地面移动通信业务中频/高频无线电通信设备制定技术要求。该技术法规是基于澳大利亚国际标准有限公司开发的自愿标准。
7. 目的和理由:该技术法规的目的是保证无线电频谱的有效使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2004/01/01
拟生效日期: 2004/01/0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对地面移动通信业务中频/高频无线电通信设备制定技术要求。该技术法规是基于澳大利亚国际标准有限公司开发的自愿标准。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GTBTNAUS26.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31208/GTBTNAUS26.doc"}]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