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51
2005-10-10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载重汽车翻新轮胎及其拖车轮胎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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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载重汽车翻新轮胎》



页数:6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载重汽车翻新轮胎胎体的选择,翻新前翻新后的要求、外观质量、外缘尺寸、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标识,适用于载重汽车及其拖车的轮胎翻新。
7. 目的和理由:为了人身安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规范市场。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本标准规定了载重汽车翻新轮胎胎体的选择,翻新前翻新后的要求、外观质量、外缘尺寸、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标识,适用于载重汽车及其拖车的轮胎翻新。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gtbtn05CHN151.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51010/gtbtn05CHN1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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