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639)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230"}] HS:[{"uid":"21"}] |
5. |
通报标题:食品标签;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店铺中标准菜单项目的营养标签(46页,英语)页数:4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执行《2010年的患者保护和可负担医疗的法案》(可负担医疗法案)的菜单标示规定,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议要求某些连锁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的店铺中的标准菜单项目提供某些营养信息。《可负担医疗法案》部分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其中要求作为(在美国或其领土上)有20个或更多场所的连锁店部分的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的店铺应当以相同的名称经营,并且要约出售实质相同的菜单项目,以提供标准菜单项目(包括陈列食品和自助食品)的卡路里和其它营养信息。根据《可负担医疗法案》的规定,未被该法律覆盖的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的店铺可以选择通过每隔一年在食品药品管理局注册,变为隶属于此联邦要求。在餐厅和类似的零售食品的店铺提供卡路里和其它营养信息将有助于美国消费者做出健康的饮食选择。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1/06/0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