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USA/771
2012-12-19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788)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婴儿背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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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手持式婴儿背袋安全标准



页数:1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2008年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第104项的《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CPSC,或我们)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用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适用的自愿性标准相同,或者如果委员会包括了将进一步减少与该产品相关的伤害危险的更严格要求,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对根据CPSIA的第104(b)的指示做出响应,委员会提议了一项关于手持式婴儿背袋的安全标准。本规则提案将参照编入ASTM F2050-12,有两处修订。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生命和消费者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3/02/25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2008年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第104项的《丹尼凯泽儿童产品安全通报法案》,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CPSC,或我们)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用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适用的自愿性标准相同,或者如果委员会包括了将进一步减少与该产品相关的伤害危险的更严格要求,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对根据CPSIA的第104(b)的指示做出响应,委员会提议了一项关于手持式婴儿背袋的安全标准。本规则提案将参照编入ASTM F2050-12,有两处修订。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USA_771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21219/G_TBT_N_USA_771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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