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BHR/301
2013-05-21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巴林
2.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肉桂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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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肉桂叶油



页数:11页/8页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肉桂叶油”第5.1和6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该产品应当包装在适当、有益于健康的材料制成的且不会影响该产品的特性和质量的容器中,并且该容器也应当密封。 本法规同样还详述了应当在标签上声明的下列要求,如: -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及其商标(如果有); -产品名称“肉桂叶油”; -净重; -原产国; -依照在GSO 150“食品的保质期”中提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7.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肉桂叶油”第5.1和6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该产品应当包装在适当、有益于健康的材料制成的且不会影响该产品的特性和质量的容器中,并且该容器也应当密封。 本法规同样还详述了应当在标签上声明的下列要求,如: -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及其商标(如果有); -产品名称“肉桂叶油”; -净重; -原产国; -依照在GSO 150“食品的保质期”中提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GTbtn13BHR301.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30521/GTbtn13BHR3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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