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也门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大戟科木薯根种植的商业苦木薯(ICS:67.180)。
ICS:[{"uid":"67.180"}] HS:[{"uid":"19"}] |
5. |
通报标题:苦木薯。页数:12/9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涉及制备和包装之后新鲜供应消费者的戟科木薯根种植的商业苦木薯。工业加工用木薯除外。第4、8和9项要求,包装、存储、运输和标签是强制性的。其余是自愿性的。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健康。 |
8. | 相关文件: •食品法典标准300 “苦木薯标准”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公布批准版本之后18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阿曼/海湾技术法规草案涉及制备和包装之后新鲜供应消费者的戟科木薯根种植的商业苦木薯。工业加工用木薯除外。第4、8和9项要求,包装、存储、运输和标签是强制性的。其余是自愿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