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EU/687
2019-10-2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车辆(指令70/156/EEC附录IIA中定义的M 1或N 1类车辆,以及指令92/61/EEC中定义的三轮机动车,但不包括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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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授权指令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车辆的指令2000/53/EC附录II,涉及旅行车吸收式冰箱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六价铬的豁免



页数:5页+附录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指令草案为适应科技进步修改了2003年7月1日以后上市车辆的材料和零部件禁止使用六价铬的免除清单。本指令草案修改了ELV指令(指令2000/53/EC)附录II的豁免14。
7. 目的和理由:废弃车辆指令2000/53/EC第4(2)(a)条禁止2003年7月1日之后上市车辆的材料和元件使用铅、汞、镉或六价铬,除指令附录II列出的情况和规定的条件以外。依照指令2000/53/EC第4(2)(b)条,欧盟委员会应定期修改指令附录II以适应科技进步。本次修改通过指令草案完成。
8.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废弃车辆指令2000/53/EC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71759814837&uri=CELEX:32000L0053
9. 拟批准日期: 2020年1季度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大约批准之后1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本指令草案为适应科技进步修改了2003年7月1日以后上市车辆的材料和零部件禁止使用六价铬的免除清单。本指令草案修改了ELV指令(指令2000/53/EC)附录II的豁免14。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EU687.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91023/EU68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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