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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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乘用车
ICS:[{"uid":"43.020"}] HS:[{"uid":"8703"}]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页数:8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自2021年起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评价方法及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所有M1类车辆。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X ] |
8. | 相关文件: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0-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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