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交通事务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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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旧机动车; 重型客车。
ICS:[{"uid":"43.080.99"},{"uid":"43.020"},{"uid":"45.060.20"}] HS:[{"uid":"8702"},{"uid":"8703"}] |
5. |
通报标题:管制机动车及重型客车的进口页数:3 使用语言:汉语和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决议继续禁止将旧机动车、旧底盘、旧发动机和重型客车进口到中国澳门,但本决定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本决议取代1996年12月19日文件 G/TBT/Notif96.449通报的法规,该法规于1974年1月1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官方公报No. 13系列I,2019年4月1日行政长官决议No. 45/2019 https://images.io.gov.mo/bo/i/2019/13/despce-45-2019.pdf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04/02 拟生效日期: 2019/04/0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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