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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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乘用车,新能源汽车
ICS:[{"uid":"43.080.01"},{"uid":"43.060"},{"uid":"75.160"},{"uid":"43.100"}] HS:[{"uid":"8703"}] |
5. |
通报标题: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页数: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文件是对2017年9月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主要更新了2021至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和车型给分方式,并调整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和管理方式等。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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