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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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汽化产品,包括汽化装置、汽化部件和汽化物质(
ICS:[{"uid":"65.160"}] HS:[{"uid":"2401"},{"uid":"2402"}] |
5. |
通报标题:汽化产品标签和包装法规页数:69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提案根据烟草和汽化产品法案(TVPA)及加拿大消费产品安全法案(CCPSA)的授权规定了要求。根据TVPA做出的规定适用于零售或以其它方式提供给加拿大消费者的汽化产品及其包装。CCPSA的规定仅适用于作为消费品的汽化产品,即不属于食品和药品法案管辖的产品。 法规提案包括新的标签要求,旨在防止公众在使用汽化产品相关的健康危害方面被欺骗或误导。此外,新提出的尼古丁浓度标签要求和成分列表将有助于消费者对他们使用的汽化物质做出明智的选择。法规提案还要求含有尼古丁的产品显示毒性警告。最后,提案对于可再充装汽化装置及其部件以及所有含有尼古丁的汽化物质的独立容器要求儿童安全容器。 法规提案在尼古丁成瘾健康警告和尼古丁毒性信息方面实施类似于欧盟针对含尼古丁汽化产品采取的措施。此外,针对含有尼古丁汽化物质的可再充装设备和独立容器提出的防儿童开启要求类似于欧盟目前实施的控制措施。在美国,含有尼古丁的汽化产品需要关于尼古丁成瘾的健康警告,并且含有尼古丁汽化物质的独立容器必须是防儿童开启的。 |
7. | 目的和理由:提案有两个目的。首先是提高对使用汽化产品的健康危害的认识及防止公众在健康危害方面被欺骗或误导。其次,有助于保护加拿大人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幼儿,降低他们摄入含有有毒尼古丁浓度的汽化物质的风险。 |
8. | 相关文件: •2019年6月22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Vol. 153、No. 25第3089-3158页(英语和法语)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法规提案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后180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9/09/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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