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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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沥青混合料用集料
ICS:[{"uid":"75.140"}] HS:[{"uid":"27"}] |
5. |
通报标题:关于沥青混合料用集料的牙买加标准规范页数:18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为集料行业生产沥青铺路混合料中使用的适当的集料提供了指南。其适用于打算在沥青铺路混合料中使用的碎石、碎砾石,以及天然或人工砂。 |
7. | 目的和理由:沥青路面/表面是矿质集料、矿物填料,以及沥青材料或粘合剂的混合料。这种混合料用作路面结构的顶部,以提供保护路面下层的弹性、防水、负荷分布的介质,防止水的不利影响和交通磨损作用。本文件旨在为制造商、进口商和监管部门提供指南,以确保沥青表面和路面用集料的质量。 |
8. | 相关文件: 关于沥青混合料用集料的牙买加标准规范的通告将发表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公告、规则和法规的增刊上。批准时,本文件将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牙买加标准规范发表,并且将可供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公告、规则和法规的增刊中公布的日期 拟生效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公告、规则和法规的增刊中公布日期后六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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