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183
2014-11-06
14-647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石油产品(参见附件)
ICS:[{"uid":"75"}]      HS:[{"uid":"27"}]
5. 通报标题:

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页数:3    使用语言:汉语/英语译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汽车柴油燃料自2000年7月1日起须按照商品检验法由标准检验局强制检验。现行汽车柴油燃料检验标准CNS 1471于2007年6月23日颁布。标准检验局(BSMI)不久后将批准修订的CNS 1471标准,修订标准于2014年6月10日颁布。此外,BSMI将修订石油产品名称和C.C.C代码[参见管辖产品(HS/CCCN代码)及其适用检验标准]。
7.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8.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CNS1471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汽车柴油燃料自2000年7月1日起须按照商品检验法由标准检验局强制检验。现行汽车柴油燃料检验标准CNS 1471于2007年6月23日颁布。标准检验局(BSMI)不久后将批准修订的CNS 1471标准,修订标准于2014年6月10日颁布。此外,BSMI将修订石油产品名称和C.C.C代码[参见管辖产品(HS/CCCN代码)及其适用检验标准]。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TPKM183.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41106/TPKM18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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