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卢旺达 |
2. | 负责机构:卢旺达标准委员会(RSB)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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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交通废气排放(ICS 13.040.50)。
ICS:[{"uid":"13.040.5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DRS 407-1:2019,排放限值-规范-第1部分:道路车辆页数:2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卢旺达标准草案规定了道路车辆的排放限值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道路车辆:机动车辆、牵引车辆、车辆组合、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本标准不包括农用拖拉机等车辆。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保护环境; 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RS ISO 3833,道路车辆 - 类型 - 术语和定义 •ISO 16183,未处理排气的气体排放测量和瞬变试验条件下用部分流体稀释系统测量粒子排放 •ISO 6460-2,摩托车 - 气态废气排放和燃油消耗量测量方法 - 第2部分:试验周期和特定的试验条件 •RS ISO 3929,道路车辆 - 检查或维护期间废气排放的测量方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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