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环境与自然资源部(SEMARNA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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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除铁道或轨道车辆以外的车辆及其零配件(HS:87)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墨西哥官方标准修订草案NOM-044-SEMARNAT- 2006制定总重3,857kg以上的新机动车辆使用的新柴油发动机尾气中的总碳氢化合物、非甲烷烃、一氧化碳、氧化氮和颗粒物排放最高许可限值页数:27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墨西哥官方标准约束总重3,857 kg以上的机动车辆使用的新柴油发动和总重3,857 kg以上的安装了此类发动机的机动车辆的生产商和进口商。本墨西哥官方标准不包括改装发动机。 |
7. | 目的和理由:通报的文件规定了总重3,857kg以上的机动车辆使用的新柴油发动和总重3,857kg以上的安装了此类发动机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氨(NH3)、碳氢化合物(HC)、非甲烷烃(NMHC)、非甲烷烃加氧化氮(NMHC+NOx)、一氧化碳(CO)、氧化氮(NOx)和颗粒物最高许可限值。 |
8. | 相关文件: •墨西哥官方标准NMX-AA-23-1986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术语。公告在1986年7月15日官方公报上公布时生效。 •墨西哥官方标准NOM-086-SEMARNAT-SENER-SCFI-2005化石燃料环保规范。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通报的墨西哥官方标准作为最终标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生效。确切地说,在经济部标准总局颁布公告确认实施所需的现有基础后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2/1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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