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标准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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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珠宝行业和贸易应认可4类珍珠:(a)各类咸水(双壳贝类和单壳贝类)和淡水贝类天然出产的稀有天然珍珠;(b)包裹珍珠质和非珍珠质、珠状或非珠状养植珍珠。可进一步划分为: (i)大量和少量的淡水养植的珍珠 (ii)咸水养植的珍珠。未漂白处理的养植珍珠可认为是罕见的。(c)复合养殖珍珠(d)普通仿制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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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2107:20xx: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页数:5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参照商业应用制定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与天然、养植和仿制珍珠国际贸易规范一致。 |
7. | 目的和理由:参照商业应用制定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与天然、养植和仿制珍珠国际贸易规范一致。 |
8. | 相关文件: CIBJO珍珠手册2013天然、养植、复合和仿制珍珠-术语和分类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本法令在普通发行的报纸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本公告公布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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