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001]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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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某些化学物质。环境保护,化工产品(
ICS:[{"uid":"13.020"}] HS:[{"uid":"06"}] |
5. |
通报标题:作为纳米材料生产或加工的化学物质;TSCA报告和记录保留要求页数:1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现对法规规定的作为纳米材料生产或加工的某些化学物质提出报告和记录保留要求。特别是,EPA要求生产(法规规定包括进口)或加工、打算生产或加工这些化学物质的人员以电子方式向EPA报告某些信息,包括详细的化学特性、生产量、生产和加工方法、接触和释放信息、现有环境和健康影响数据。本提案涉及生产或加工前的现有纳米材料一次性报告和新分离纳米材料一次性报告。这些信息有助于EPA评估纳米材料,确定需要采取何种措施,包括额外信息收集。为与新兴技术管制与监督原则执行机构总统备忘录保持一致,本法规提案促进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措施的效益和成本检验及基于有效科学证据做出未来决定。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4月6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18330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704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7/0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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