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45/Rev.2
2015-12-17
15-6686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4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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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摩托车轮胎》



页数:7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标准的4.1.24.24.54.6.14.7、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强制内容为摩托车轮胎的新胎外缘尺寸、速度符号、负荷指数、安全性能、严重影响使用寿命的外观缺陷、对内胎要求、标志。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4
本标准的4.1.24.24.54.6.14.7、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强制内容为摩托车轮胎的新胎外缘尺寸、速度符号、负荷指数、安全性能、严重影响使用寿命的外观缺陷、对内胎要求、标志。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CHN145Rev.2.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51217/CHN145Rev.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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