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KOR/620
2016-01-07
16-0150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保健功能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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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保健功能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



页数:23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保健功能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要求显示标签信息时使用大于10号字体;
•从要求功能信息的标签规定中删除了“功能等级”;
•从标签规定中删除了术语“可溶组分”;
•允许在包含人参(或红参)功能成分的产品上标记人参(或红参)标志;
•澄清了要求标明接触过敏原可能性规定中的“生效设施”范围。
7. 目的和理由: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促进公众健康。
8. 相关文件: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预先通报No2015-432(2015年12月30日)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保健功能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要求显示标签信息时使用大于10号字体;
•从要求功能信息的标签规定中删除了“功能等级”;
•从标签规定中删除了术语“可溶组分”;
•允许在包含人参(或红参)功能成分的产品上标记人参(或红参)标志;
•澄清了要求标明接触过敏原可能性规定中的“生效设施”范围。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KOR620.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60107/KOR6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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