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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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幼儿自行车。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HS 8712)。
ICS:[{"uid":"43.150"}] HS:[{"uid":"8712"}] |
5. |
通报标题:幼儿自行车法定检验修订提案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标准检验局(BSMI)提出采用2018年10月18日公布的标准CNS 15503“儿童产品安全一般要求”的最新版本,作为幼儿自行车检验标准。修订版中的所有变化,DMP和DEP被从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范围中删除,将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数量从8减少到6(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并且它们的混合物总量不能超过0.1 %(wt/wt)。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CNS 14976, CNS 15503,G/TBT/N/TPKM/245。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03/ 拟生效日期: 2019/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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