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捷克计量院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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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测定道路车辆每轴载荷的测量装置;测量仪器(ICS 17.040.30)。
ICS:[{"uid":"17.040.30"}] HS:[{"uid":"9032"}] |
5. |
通报标题:一般性措施草案No 0111-OOP-C086-16,规定了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以下法定控制测量仪器的型式核准和检验测试方法:测定道路车辆每轴载荷的测量装置页数:10/11 使用语言:捷克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测定道路车辆每轴载荷的测量装置,根据指令 2014/31/EU(非自动称重仪器NAWI)在捷克共和国上市并投入使用。一旦投入使用,它们就会受到国家计量法规管辖-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检验。通报的法律仅适用于已经投入使用的测量仪器的检验。不涉及上市或投入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测定道路车辆每轴载荷的测量装置,是在捷克共和国须经强制型式核准和检验的特定测量仪器。 |
8. | 相关文件: 基本参考文件:计量法No.505/1990 修订的行政程序法No. 500/2004第171条 |
9. |
拟批准日期:
2018/10/ 拟生效日期: 2018/1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测定道路车辆每轴载荷的测量装置,根据指令 2014/31/EU(非自动称重仪器NAWI)在捷克共和国上市并投入使用。一旦投入使用,它们就会受到国家计量法规管辖-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检验。通报的法律仅适用于已经投入使用的测量仪器的检验。不涉及上市或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