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柬埔寨 |
2. | 负责机构:柬埔寨标准局(IS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尾气排放。
ICS:[{"uid":"43.140"}] HS:[{"uid":"8714.1000"}] |
5. |
通报标题:柬埔寨摩托车尾气排放技术法规页数:4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适用于空载重量小于400kg、最大设计速度超过50 km/h和/或气缸容量超过50CCM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强制点火式发动机的气体污染物排放。 |
7. | 目的和理由:保证所有车辆产品的安全,防止对人类、环境和社会的伤害。 |
8. | 相关文件: 柬埔寨标准CS 531:2016(UNR40)“摩托车尾气排放”No.150 MIH / 2016,2016年6月15日。柬埔寨技术法规文本可从柬埔寨标准局网站(www.isc。gov.kh)获取。标准文本不久之后将放在网站上。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19/06/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本技术法规适用于空载重量小于400kg、最大设计速度超过50 km/h和/或气缸容量超过50CCM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强制点火式发动机的气体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