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328]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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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制冷剂。环境保护(ICS 13.020),空气质量(ICS 13.040),化学工业产品(ICS 71.100)。
ICS:[{"uid":"13.020"},{"uid":"13.040"},{"uid":"71.10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保护平流层臭氧:保护平流层臭氧:汽车制冷剂小罐的制冷剂管理法规。页数: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EPA现提出本措施以纠正可能导致与以前法规制定冲突的编辑疏忽,关于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制造或进口的汽车空调使用的不带自密封阀的2磅以下非豁免替代制冷剂容器是否可以向非认证技术人员的个人出售,本措施澄清,依照清洁空气法608或609条,这些小罐可以继续出售给非认证技术人员的个人。 在联邦纪事“法规规章”部分,EPA将本措施作为无预先法规提案的直接最终法规公布。如果我们没有收到反对意见,我们将不会对本法规提案采取进一步行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9月28日联邦纪事(FR)第82卷第45253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82部分;批准时在联邦纪事上公布。保护平流层臭氧:汽车制冷剂小罐的制冷剂管理法规,2017年9月28日公布的直接最终法规作为Add.1颁布: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7-09-28/html/2017-20840.htm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7-09-28/pdf/2017-20840.pdf G/TBT/N/USA/1049-保护平流层臭氧:根据清洁空气法更新制冷剂管理要求及其所有后续补遗。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10/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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