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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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轮胎
ICS:[{"uid":"83.160"}] HS:[{"uid":"4011"}] |
5. |
通报标题:摩托车轮胎法律检查修正提案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标准计量检验局计划批准摩托车轮胎修订标准CNS 4879:2017,将其作为检验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与2014年版本基本保持一致,但在第8节中增加了使用和安装有效期的要求。建议在2018年5月1日之后将自制造之日起6年以上的新型摩托车轮胎视为不合规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案》,CNS 4879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8年5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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