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局(EPA) [131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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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新机动车排放。 空气质量(ICS 13.040)。道路车辆系统(ICS 43.040)
ICS:[{"uid":"13.040"},{"uid":"43.04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航空计划批准;缅因州(ME);新机动车排放标准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环境保护局(EPA)拟批准2015年8月18日缅因州提交的州实施计划(SIP)修订案。本州实施计划修正案包括了缅因州对新机动车辆排放标准的修订法规。 缅因州已更新了其法规,以符合加利福尼亚州低排放车辆(LEV)计划的各种更新规定。缅因州根据“清洁空气法”(CAA)的规定,为减少温室气体,也批准了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氮氧化物(NOX)排放的修订法规。本措施的预期效果是提议缅因州批准2015年8月18日的州实施计划修正案。 本措施依照“清洁空气法”的规定采取。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6月23日的第82号《联邦公报》(FR)第28611页;《美国联邦法规》(CFR) 第40编第52部分;批准后将会在《联邦公报》上发布; G / TBT / N / USA / 759 - (缅因州)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G / TBT / N / USA / 833 - (缅因州)新机动车排放标准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年7月24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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