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运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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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ICS:[{"uid":"43.080.20"},{"uid":"65.060.1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修订机动车安全条例(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的法规页数:16 使用语言:英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修正案修订了“机动车安全条例”,添加了第136节“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通过参考,本节包含了美国重型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安全标准(美国的安全标准),引入了与美国一致的加拿大安全新标准。 合规日期反映了美国安全标准中的日期,自2017年12月14日的生效日期起。本修正案会影响车辆总重等级大于11793公斤的某些牵引拖拉机和公共汽车。 所有于2019年8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目标车辆必须配备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系统。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6月14日的《加拿大公报》第2部分第1165-1180页(英语、法语)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6月14日 拟生效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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