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汽车整车及电气/电子部件
ICS:[{"uid":"43.040.1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页数:2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标准规定了车辆及其电气/电子部件的电磁发射限值、抗扰性能和试验方法,适用于M、N 、L类车辆及其电气/电子部件,O类及其它车辆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是汽车电磁兼容方面最综合、最重要的龙头标准,从控制车辆的电磁辐射和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角度确立的,涉及整车和部件,包括干扰和抗扰两大方面,对干扰限值和抗扰强度都给出了具体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