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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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手推婴幼儿车
ICS:[{"uid":"97.190"}] HS:[{"uid":"8715"}] |
5. |
通报标题:手推婴幼儿车法定检验的修订提案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标准计量检验局通过采用于2013年9月10日公布的CNS 12940的更新版,对手推婴幼儿车检验标准进行了变更,旨在为儿童提供更好的保护。新版CNS 12940包含了15公斤的最大载荷要求、用户最大体重的标签要求、以及随附于该产品的玩具中8种邻苯二甲酸盐(邻笨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异辛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以及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与8种重金属(锑、砷、钡、镉、铬、铅、汞,以及硒)的总量限值和CNS4797的符合性要求。手推婴幼儿车合规评定程序保持不变,即批量检验或产品认证注册程序。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商品检验法案》、 第4797号中国国家标准(CNS)、第12940号中国国家标准以及第15138-1号中国国家标准,《婴儿车标签标准》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8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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