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土地、基础设施及运输部 (MOLI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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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将在韩国运行的铁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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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额外颁布和修订铁路车辆技术法规的制造商批准技术规范页数:26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铁路车辆技术法规背景及进展] 1 制造商(或其代表)应从土地、基础设施及运输部 (MOLIT)处获得新设计的铁路车辆或明显改进的车辆的型式批准,同时,也有必要获得制造商批准和生产车辆检验证书,以便可在韩国运行(《铁路安全法》第 26条、第26-3条及第26-6条)。 2 土地、基础设施及运输部 (MOLIT)已制定型式批准、制造商批准,以及全部车辆伯竣工验收的技术法规; - 2014年的高铁(电力机车和教练车)传统列车、以及城市轨道(仅采用直流电驱动的EMU)。 -2014年土地、基础设施及运输部批准的全部车辆大量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 - 2016年的高铁(EMU型)传统列车(客车和货车)、城市轨道(采用交流电或交流电/直流电驱动的EMU、以及轻轨(电车)。 * EMU: 电动车组; *.DC: 直流电, *.AC: 交流电。 [额外颁布和修订铁路车辆技术法规] 1 土地、基础设施及运输部计划为传统列车(电力机车、柴油机车、EMU,以及 DMU型)和轻轨(电车)的全部车辆额外颁布技术法规,并修订全部车辆的制造商批准质量管理体系。 * DMU:柴油机组, * LIM:直线感应电动机。 2 该额外技术法规应包含等同于2014年和2016年颁布的现有技术法规的主要要求和全部车辆分系统要求,它将可适用于型式检验和系列生产车辆的检验。 - 该技术法规中的主要要求规定了安全要求(全部车辆仪表、运行安全、碰撞安全、火灾安全、电气安全、风险分析,以及全部车辆的软件)、性能、基础设施界面、运行与维护、运行限值(可靠性与可用性、健康、噪音、救护,以及空气动力学特性)。 - 全部车辆分系统要求规定了车身与内部设施、转向架、刹车、驱动、辅助动力装置、车载信号、列车控制与监测装置,以及耦合装置的的设计与结构要求。 - 除此之外,也规定了元件、部件、组装车辆,以及运行测试的测试程序。 3 在2014年规定的制造商批准备质量管理系统中新添加了用于全部车辆的软件管理要求。产品验证与出厂检验的定义也按照《铁路安全法》及其法令进行了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强铁路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6月2日土地、基础设施及运输部 (MOLIT)第 2017-899号通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8月10日 拟生效日期: 2017年8月10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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