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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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16-22"}] |
5. |
通报标题:2017年5月3日决议草案n. 342-食品出口卫生证明。页数:4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决议草案规定了食品出口卫生证明颁发标准,在国家卫生监督系统的框架内。食品出口卫生证明是由负责食品出口生产商许可的国家卫生监督系统颁发的文件,专注于巴西生产食品的进口国卫生要求。证明根据出口企业自愿请求颁发,有效期为自颁发之日起4个月。在进口国没有规定样板的情况下,应采用部颁法令附录中规定的样板。为了满足特殊需求,信息可以被添加到附录规定的食品出口卫生证明样板中,只要格式和内容无本质改变。。在没有被进口国建立的模型,建立了见本部长令在模型中,应采用。为了满足特殊需求,信息可以被添加到食品出口卫生证书的建立附件中的模型,只要它的格式和最低含量不改质。国家卫生监测系统要求提供进口国规定的出口企业信息及进口国卫生机关要求的食品出口卫生证明现有样板。仅国家卫生监测系统权限范围内的信息必须包括在食品出口卫生证明中。实验室分析和出口食品的其它费用由出口企业负责。本决议公布之日起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1)2017年5月4日巴西官方公报Nº 84第1部分第66页;(2) 不适用;(3) 巴西官方公报;(4)未声明。 |
9. |
拟批准日期:
评议期结束后决定 拟生效日期: 评议期结束后决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6/0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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