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贸易、工业和能源部能效管理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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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锅炉,压力容器,黑色金属加热炉(须检验)。
ICS:[{"uid":"27.060"},{"uid":"23.020"}] HS:[{"uid":"8401-8404"},{"uid":"9810"}] |
5. |
通报标题:能源使用合理化法案实施细则(修订法案)。页数:17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法令名称:能源使用合理化法案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规定进口机械和设备项目的生产检验收费,规定进口机械和设备项目的生产检验的检验类型和检验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由于进口机械和设备项目的生产检验制度2017年12月3日生效(能源使用合理化法案第2/39条),必须为生产检验执行令和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程序和标准。 |
8. | 相关文件: 贸易、工业和能源部公告No. 2017 267。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08/13 拟生效日期: 2017/12/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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