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273
2017-05-17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 负责机构:台湾经济部水利署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马桶和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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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水效标签产品及其标准规范强制要求草案。



页数:9/7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水利署现公布关于将马桶和洗衣机指定为自来水法第95-1条第3款提及的需要水效标签的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的预告。预定实施日期是2017年7月1日。违法者根据自来水法第98-1条处以NT$40,000 至NT$200,000的罚款,并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的可继续处罚
7. 目的和理由:节水及水资源保护。
8. 相关文件: 水效标签管理法规;自来水法。
9. 拟批准日期: 2017/07/01
拟生效日期: 2017/07/0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水利署现公布关于将马桶和洗衣机指定为自来水法第95-1条第3款提及的需要水效标签的用水设备、卫生洁具或其它设备的预告。预定实施日期是2017年7月1日。违法者根据自来水法第98-1条处以NT$40,000 至NT$200,000的罚款,并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的可继续处罚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TPKM273.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70517/TPKM27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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