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售卖机销售的食品。
ICS:[{"uid":"99"},{"uid":"67"}] HS:[{"uid":"9901"}] |
5. |
通报标题:售卖机销售的食品标签管理法规草案。页数:3/2 使用语言:汉语/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基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卫生福利部(MOHW)宣布售卖机销售的食品标签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选择权。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 |
8. | 相关文件: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7/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