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29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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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学物质。环境保护(ICS:13.020),化工产品(ICS:71.100)。
ICS:[{"uid":"13.020"},{"uid":"71.100"}]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修订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化学物质危险评估程序。页数:19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第6(b)(4)条的要求,环保署现提出制定风险评估程序,以确定化学物质是否对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合理的伤害风险,不考虑成本或其它非风险因素,包括在使用条件下对潜在接触或易感人群体的不合理风险。风险评估是根据TSCA最新修订制定的新的现有化学物质审查和管理程序优先化之后的第二步。法规提案确定了风险评估过程的步骤,包括范围、危害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和最终风险确定。EPA提出本程序用于TSCA化学评估工作计划2014年更新的前10种学物质、在优先化过程中被指定为高优先物质的化学物质及EPA为回应生产商请求已经开始风险评估的化学物质的评估。法规提案还包括适用于此类生产商请求所需的“形式和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1月19日联邦纪事(FR)第82卷第7562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702部分。批准时在联邦纪事上公布。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3/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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