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298]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商业港口船舶。 空气质量(ICS:13.040),造船和海上建筑物综合(ICS:47.020)。
ICS:[{"uid":"47.020"},{"uid":"13.020"}] HS:[{"uid":"89"}] |
5. |
通报标题:加利福尼亚州非道路发动机污染控制标准;商业港口船舶法规;决议公告。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环保署(EPA)现批准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修订商业港口船舶法规(CHC修订案)的授权请求。EPA决议还确认CHC修订案的某些部分以前属于EPA授权范围。CARB的CHC修订案使驳船和清淤船的人员和供电用柴油发动机归入原CHC法规的在用发动机排放要求;允许CARB或EPA 的 2级或更高级别认证非道路(非公路)发动机作为新的和在用的CHC船舶的辅助或推进发动机;并澄清了要求,处理CARB在执行原CHC法规时出现的某些问题。依照清洁空气法(CAA或法案)的授权颁布本决议。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1月19日联邦纪事(FR)第82卷第6500页。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03/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