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根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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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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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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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国家汽车零件和整车测试实验室注册。合格证明。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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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6 年 10 月 06 日 的信息根据 阿根廷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 机动车、挂车和半挂车
据此通报,依照工业与服务秘书处决议No. 314/E-2016,前工业秘书处决议No. 323/2014(文件G/TBT/N/ARG/289通报)第10条被以下文本代替:
“第10条-本决议生效前颁发的合格证明,使用前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续期5年,到期时间依照以下进度安排: (a)2012年3月31日之前颁发的证明2017年3月31日到期。 (b)2012年4月1日之后颁发的证明自颁发之日起5年到期。 合格证明续期申请必须在到期前120天提交到国家工业技术研究所(INTI)-一个生产部内的自主机构。上述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申请将按照新合格证明颁发程序处理,依照前经济与公共工程及服务部工业、贸易与矿产秘书处1995年11月20日法令No. 779和1999年11月11日决议No. 838。 文件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阿根廷国家咨询点 国内贸易总局 Avda. Julio. A. Roca 651, Piso 4°, Sector 2 (C1067ABB) Ciudad Autónoma de Buenos Aires 电话: (+54) 11 4349-4067 传真: (+54) 11 4349-4072 电子信箱:focalotc@mecon.gov.ar 文件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www.puntofocal.gov.ar/formularios/registro_arg10.ph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ARG/16_4220_00_s.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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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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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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