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与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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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
ICS:[{"uid":"71.100"}] HS:[{"uid":"3402"}] |
5. |
通报标题: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自律性安全确认标准修订草案。页数:54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安全确认标准修订草案公告修订如下:•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的安全要求修订如下;•乙醇应是汽车挡风玻璃清洗液的主要成分(无甲醇);•任何含量至少为1%的成分应当标明;•相关文件(成分和产品配方)提交认证机构;对于属于自律性安全确认的消费产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确认安全性,通过在产品投放或通关前向安全认证机构提交按产品型号指定的测试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测试和检验证明附件确定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案第19条。 |
8. | 相关文件: 韩国技术与标准局(KATS)公告No.2016-361。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3月之后 拟生效日期: 2017年3月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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