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190
2017-02-0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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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页数:1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
7. 目的和理由:柴油质量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密切相关,进而直接影响到环境空气质量。现阶段,中国空气污染状况比较严重,因此紧急发布车用柴油标准,用于指导规范炼化企业的装置升级改造,并尽快提高柴油质量。地方政府也可以紧急使用这项标准,作为控制大都市空气质量的措施。
8. 相关文件: -
9. 拟批准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拟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
附件:

通报原文:[{"filename":"CHN1190.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70208/CHN119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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